汽車燃料費不叫燃料稅而會更名「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」!電動車預計徵收時間出爐

2025-05-13     邰彬莎     反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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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燃料費不叫燃料稅而會更名「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」!(圖片來源/ TVB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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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全球對於氣候變遷的重視,許多國家紛紛推動凈零碳排的政策,其中,鼓勵使用電動車以減少碳排放是主要策略之一。台灣亦步此趨勢,透過修法調整相關稅費以促進電動車的普及。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最近審查了公路法及停車場法的部分修正草案,其中包含將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」,並計劃從2030年起,將電動車納入徵收範圍,此舉意味著電動車主未來可能需要繳納新的使用費。

這項提案由立法委員林俊憲等23人共同提出,修正《公路法》第27、28、75條,主張更名後的費用不僅僅限於燃料車,也應包括非燃料車輛在內。交通部則建議將名稱修正為「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」。立法委員李昆澤強調,隨著電動車的數量從2018年的20萬輛增加到今年3月的88萬輛,收費制度應該要有公平性,目前的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根據車種及排氣量來收取,每年約有500億新台幣的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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