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金為謀:撕碎婚姻的囚籠完整後續

2025-11-02     游啊游     反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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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庇護,接下來的時間變得從容。

無論審計需要三個月,還是開庭再等兩個月,對我而言都不再惶恐。

很快,銀行流水與金店監控共同還原了事實:

我的資金流向清晰無誤,所有支出均指向正規金店,監控也拍下了我購買實心金飾的全過程。

而陸沉則無法證明他交給林晴的是真金,林晴更無法證明她原樣奉還。

當基礎事實都無法自證時,任何關於金子真偽的爭辯都顯得蒼白可笑。

然後,他們開始互相撕咬。

但林晴久經風月,她迅速穩住陣腳,對陸沉曉以利害:

「沉哥,現在糾結金子真假已經沒用了!江月證據太硬。但我們得在財產分割上翻盤!你是家裡經濟支柱,婚後所有收入都是共同財產,你只要咬死了外面欠了很多錢並弄點假欠條,我們就能保住更多資產!」

但很快,我們拿到了雙方的銀行流水。

大額借貸必須提供完整的銀行流水證明資金交付事實。

他並沒有。

而更重要的是,在近兩年時間裡,陸沉竟向林晴轉帳累計二十八萬七千元。

再次開庭,我方主張林晴應返還包括此筆款項在內的夫妻共同財產,共計 44.5 萬元。

林晴在被告席上瞬間暴怒:

「荒唐!我一個做雞的,從來沒聽說過嫖資還要還的!這都是現場交易的費用,早就過了追溯的時間了!」

是的,她試圖利用『嫖資』和『訴訟時效』作為護身符。

半年的等待期,確實在司法審計的過程中流逝了。

我內心一緊,下意識地看向身旁的律師。

他回給我一個沉穩的眼神後隨即起身:

「審判長,針對被告林晴的辯詞,我方提出以下兩點意見:

第一,這不是嫖資,而是基於不正當關係的財產贈與。

法律意義上的嫖資,是針對單次、即時性違法性的交易支付。

而本案中,持續一年、頻率穩定、金額累計高達二十八萬餘元的轉帳,在法律特徵上完全不符合嫖資的界定。

第二,我們追索的是夫妻共同財產。

即便對方堅稱這是嫖資,也無法改變本案的核心:

陸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未經配偶同意,擅自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轉移給婚外第三人。

我方當事人完全有權追索被丈夫無權處分的財產,因此被告林晴非法取得的財產,應當予以返還,並且被告陸沉隱藏、轉移、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,請求判令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,原告應至少分得總額的 70%。

下一秒,對方律師快速起身:

「反對,我的當事人陸沉與林晴女士之間存在真實的感情,這些轉帳和財物是基於情感的自願贈與,並非惡意轉移財產。

而林晴女士作為接受方,並不知道陸沉先生的婚姻狀況,二人之間即便存在贈與行為,其金額也遠未達到法律意義上的『重大過錯』程度,不足以構成感情破裂的絕對理由,更不應導致在財產分割上的懲罰性後果。」

我方律師微微勾唇:

「尊敬的審判長,本案的核心從來不是感情的『真假』,而是行為的性質。

用家庭的財產基石去構建婚外情巢,這正是最赤裸的『侵害夫妻共同財產權』。」

至於金額是否構成『重大過錯』?今天,我們允許用十幾萬去衡量婚姻的忠誠,明天就會有人用幾十萬去挑戰家庭的底線。

任何以侵害合法婚姻為前提的贈與,無論金額大小,其性質本身就是『重大過錯』!」

法官聞言,沉默許久後當庭宣判:

「本庭判決如下:

一、准予原告江月與被告陸沉離婚。

二、陸沉向江月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金五萬元。

三、夫妻共同財產總額按原告 70%、被告 30% 的比例分割。

四、陸沉贈與林晴的四十四萬五千元行為無效,二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,承擔連帶返還責任。」

法槌落下,一錘定音。

這場漫長的戰役,終於以正義的全面勝利而告終。

7

出庭後,陸沉反常地沒有當眾糾纏,卻在我走向停車場的拐角處踱步而出:

「江月,真是好手段,一環扣一環。但你千算萬算,忘了最根本的一件事,那套房子的產權證上,白紙黑字寫著我有 30%!你想完整拿到產權?做夢!除非我死,否則你休想稱心如意!」

看著他扭曲的面孔,我心頭猛地一沉。

是的。

我們之間最後、也是最難啃的骨頭,就是這套房子。

他若鐵了心拒不配合產權過戶,即便判決支持我,後續的強制執行也必將是一場漫長的拉鋸戰。

下一秒,李律師一步上前,不著痕跡地擋在我與陸沉之間。

「陸先生,請注意您的言行。人身安全保護令還在生效期。您現在的跟蹤與威脅行為,已經構成違反保護令。我有義務提醒您,下一次,江女士不需要再與您對話,她只需要直接撥打 110。屆時,您面臨的將不再是民事訴訟。」

他微微側身,為我拉開車門。

我沒有絲毫猶豫,迅速坐進車內。

李律師利落地關上車門,從另一側上車。

透過後視鏡,我看著陸沉的身影在原地變得越來越小,最終變成一個模糊的黑點。

我深吸一口氣,壓下加速的心跳:

「現在該怎麼辦?」

李律師從容地取出平板電腦,調出債務清單:

「既然他緊抓著 30% 的房產份額不放,我們就用他欠你的 44.5 萬債權,依法抵銷他名下的份額。」

「一旦完成抵銷,房產將完全歸屬你所有。」

我眼睛一亮:「好主意!」

他迅速開始起草法律文書:

「第一,立即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,凍結這套房產的交易手續,防止他緊急出售或抵押份額。

第二,向執行法院提交《以物抵債申請書》,請求裁定將他 30% 的房產份額作價抵償債務。

第三,我會同時給陸沉發一份律師函,給他算一筆經濟帳。」

李律師很快擬好了一份計算清單:

「按市價 250 萬計算,他 30% 的份額價值 75 萬。但如果走司法拍賣程序,通常只能拍出市價 80%-90%;

要優先扣除 44.5 萬債務;

還要扣除執行費、評估費、拍賣佣金等各項費用……

他最終能拿到的可能不足 15.5 萬。」

更重要的是,一旦進入強制執行,他身為敗訴方,將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,生活和事業都會受到嚴重影響。我相信,在收到這份計算清單後,他會做出明智的選擇。」

三天後,我們收到了陸沉律師的回覆:

「同意協商,但最少要拿到 50 萬。」

李律師看向我:

「價格比預料中多了 16.5 萬。」

我沉吟片刻,腦中迅速盤算。

漫長的拍賣程序至少需要半年,期間房產無法處置,且拍賣結果存在不確定性。

用 16.5 萬購買一個確定的、快速的終局,買斷所有未來的風險和糾纏,是值得的。

況且這也是那筆黃金的價格。

「簽!」

這個字落下,意味著我的身份瞬間轉換。

欠錢的那個人,變成了我。

李律師將這份反提案發了過去。經過兩輪緊張的拉鋸,對方終於妥協。

我迅速通過各種親人朋友借到 50 萬。

在法院的主持下,簽訂了正式的《執行和解協議》。

當他放下筆的那一刻,意味著,這場漫長的戰爭終於徹底結束了。

不管他今後是否配合,這套房子已經完完全全屬於我了。

8

十五日後,我們雙方拿到了判決書,燙金的國徽下,六年的婚姻關係被正式解除。

陸沉拿著我轉給他的五十萬,轉身便向林晴求婚。

而我,則迅速將房子掛牌出售——

必須儘快徹底斬斷與過去的一切物理聯繫。

而林晴的噩夢,才剛剛開始。

身份的轉變,是童話與現實的分水嶺。

作為情人,她可以撒嬌索要;

作為妻子,她必須共同承擔。

那五十萬,在奢侈品的包裝和狐朋狗友的吹捧中,如陽光下的冰塊般迅速消融。

錢一燒光,林晴便撕下了溫柔的假面,催促陸沉出去賺錢,不要沉迷狐朋狗友的圈子。

無數次的爭吵中,陸沉徹底原形畢露。

「你以為你是個什麼東西?不過是我花錢買來的一隻雞!」

一記耳光甩在林晴臉上,將她打翻在地。

她尖叫著報警,民警趕來,查驗了他們的結婚證,只能無奈地以家庭糾紛調解。

那本紅冊子,成了陸沉施暴的許可證。

命運的齒輪總是如此相似。

地獄,是他們的雙向奔赴的家園。

陸沉在一次次失意中愈發暴戾,將所有的挫敗都發泄在林晴身上。

讓她掏出曾經的積蓄供自己消遣。

還是那些娛樂。

毫無改變。

而林晴,在發現眼淚和報警都無用之後,便開始試圖反擊:

「你真是個沒用的廢物!連自己都養不活的軟腳蝦!當初我真是瞎了眼,跟了你這麼個狗東西!」

廢物二字,刺穿了陸沉最後一絲理智。

他一把揪住林晴的頭髮,將她狠狠地摜在牆上,不再是以往的扇耳光,而是置人於死地的毆打。

「我讓你罵!廢物?我讓你看看什麼是廢物!」

等鄰居被悽厲的慘叫驚動並報警時, 林晴早已不省人事。

醫院診斷報告寫著:雙側肋骨骨折,膀胱受損。

酒醒後的陸沉跪在病床前, 涕淚橫流地扇著自己耳光:

「晴晴我錯了!我是畜生!我喝多了…我保證這是最後一次!等你好了我們就好好過日子,我出去找份工作, 我們生個孩子…」

他表演得情真意切, 仿佛之前那個畜生不是自己。

林晴別過臉去:

「你給我滾!我一定要離婚, 我一定要告你……」

幾次哀求未果後, 陸沉終於失去耐心。

他緩緩起身,在她耳邊輕聲細語:

「離婚?可以啊。不過你得想清楚,你老家那個在縣中讀高三的弟弟, 每天晚自習都一個人走夜路吧?你媽心臟不好, 一個人住在老房子裡,萬一哪天煤氣泄漏……」

林晴渾身劇烈地顫抖起來,她瞪大眼睛, 看著眼前這個惡魔。

她輸了,從她想傍上這個男人開始, 就註定了萬劫不復。

出院後, 林晴被陸沉安排進了一家燈光曖昧的按摩店。

曾經, 她戴著金鐲子,是陸沉需要花錢討好的情人;

如今, 她瘸著腿, 成了他為換取嫖資而逼迫的妻子。

在狹小的按摩房裡,她必須忍受著身體的疼痛與尊嚴的徹底碎裂。

她賺來的每一張鈔票,轉而變成了陸沉杯中的酒,賭桌上的籌碼, 和其他女人床上的嫖資。

她再次活成了自己曾經的樣子, 周而復始。

直到一年後的某個傍晚, 手機螢幕亮起。

是一條新聞推送——

《按摩女不堪家暴,殺夫後跳樓自盡》。

報道里寫道,兇手林某長期遭受丈夫陸某的暴力虐待與脅迫賣銀, 在一次激烈爭執中,用⽔果刀刺中了陸某的⼼髒。

隨後, 她從七樓租住的陽台⼀躍⽽下, 當場身亡。

現場照⽚的馬賽克邊緣, 隱約能看到一個被打翻的、與周圍環境格格不⼊的奢侈品包包, 那是她過往虛榮生活留下的最後印記。

我放下花剪,關掉了新聞⻚面。

⽽此時的我, 早已帶著⺟親離開了那座充滿痛苦回憶的城市。

站在新家的落地窗前,我深吸⼀口⾃由的空氣。

周末帶著母親去探索這座城市的地道⼩吃。

然後賣掉了手⾥的⿈金。

沒想到短短几日, 竟小賺了一筆。

從今以後, 再也不用膽戰⼼驚地猜測他人的情緒,不必再為⽆止境的索取而耗盡心神。

我的時間、我的金錢、我的情緒, 終於可以完完全全地投資在自己身上。

回⾸過往,那段婚姻就像⼀場持續⾼燒的噩夢。

如今燒退了, 夢醒了,我才驚覺, 男⼈和婚姻, 從來都不是人生的必選項。

它們或許是錦上添花的選擇題,但絕不是衡量幸福與否的判斷題。

過往種種, 皆成序章。

而我的正章,此刻,才剛剛提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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