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以為這些鐵證足以讓法律為我劈開一條生路。
可我錯了。
斷裂的肋骨被視為家庭矛盾。
被迫的引產被看作意外事件。
那一張張證據,在勸和不勸離的慣例前,輕得像一聲嘆息。
原來,司法照亮的,並非總是最黑暗的角落。
這個社會,正用冰冷的規則,親手掐滅女人的最後一點軟弱。
好。
既然如此,那我如你所願。
3
第二天,照片便傳了回來。
那個細瘦的金鐲子,果然套在了那隻野雞的手腕上。
我指尖輕點螢幕,放大圖片,嘴角不自覺地勾了起來。
很好。
如此一來,他送出去的,便不再是單純的漂資。
而是證據確鑿的夫妻共同財產。
這筆帳,從行政處罰升級為了我與他們之間的民事糾紛。
三萬的鐲子,在他眼中不過是杯水車薪。
他還在等,等我拋出更大的餡餅。
我清楚,這個月是決勝的關鍵。
我不光要為他準備更多的金子,還需要在那對渣男賤女之間,撕開一道信任的口子。
半月後,陸沉一腳踹開房門,像條瀕 si 的瘋狗般指著我:
「你媽那個老不 si 的到底什麼時候回來?金子呢?你他媽敢耍我,看我不弄 si 你!」
沒有多餘的辯解,我直接舉起一個嶄新的首飾盒。
裡面躺著一條金光閃閃的項鍊。
「老公,我又辦下來一張信用卡,額度三萬,我全刷出來給你換了這個。」
「我給我媽打過電話了,她明天就能回來。到時候,她手裡那些壓箱底的金子,我想辦法拿出來,全都給你周轉!」
陸沉的眼中瞬間燃起貪婪的火焰。
「好!好!好!」
他連說三個好字,臉上是毫不掩飾的狂喜:
「還得是你啊月月!你真是我的福星,我陸沉這輩子算是沒娶錯人!」
他一把奪過項鍊,連同盒子、發票粗暴地塞進懷裡,轉身就衝進了電梯。
六萬塊。
僅僅換來半個月的喘息。
看來我這條命,還真值錢。
果不其然,第二天,那條新項鍊就掛在了那隻野雞的脖子上。
此刻,我正在老家,翻箱倒櫃。
將母親藏在衣櫃深處、餅乾盒底下的那些金飾一一刨出。
那是她壓了一輩子的箱底,也是父親留給她的最後念想。
我的三金,她的舊鐲子、老戒指……
零零總總,湊出一百多克沉甸甸的希望。
按照如今上天的金價,這是一筆能讓他紅眼的巨款。
我將所有金子塞進背包,轉身欲走。
母親的手緊緊地拉住我,將一個紙包塞進我手裡:
「月月啊,你……你真的想好了嗎?」
我回頭:
「媽,我要立刻、馬上,跟他做個了斷!你儘快收拾一下行李,咱們今晚先離開這。」
隨後,我將所有的金子拿去金店以舊換新了一個大鐲子。
沒有任何花紋,沒有任何做工,只是一個素圈。
然後得到了一張保證單。
當天晚上,他就回來了:
「東西呢,拿到了嗎?我這邊債主已經催了好幾次了!」
我沒有絲毫猶豫,直接將那個沉甸甸的素圈遞到他眼前:
「老公,所有零碎金子都在這兒了。我的陪嫁,我媽的陪嫁,一分不剩。我還背著六萬的信用卡債。」
我抬眼,望向他貪婪的眼底:
「現在,夠你周轉了嗎?」
陸沉一把奪過鐲子,掂了掂分量。
另一隻手迅速掃過保證單上的金額——九萬八。
他嘴角微微上扯了一下:
「湊合吧,多少算多呢?」
然後,俯身湊到我面前:
「記住,你還欠我四萬二,想想辦法,你總不忍心看著你的好老公被追債的砍 si 在大街上,對吧?」
說完,他捏著那張保證單,轉身融入了門外的黑暗。
不忍心?
我只會擔心追債的刀,不夠快,不夠准。
下一秒,我開始冷靜地收拾行李。
身份證、銀行卡、所有隱藏的錄音設備、U 盤、列印的銀行流水、金店保證單複印件……
這些是我活下去的籌碼。
不過三小時,我已帶著母親坐在駛向城郊的車上。
用現金租下一個簡陋的一居室。
母親惴惴不安。
我握著她的手,語氣堅定:
「媽,從今天起,我們只向前看。」
三天後的清晨,意料之中。
手機螢幕被陸沉的名字吞噬。
在無數個未接來電的縫隙中,一條信息頂到了最前面:
「江月!你他媽敢用假金子耍我?那玩意兒檢測出來是包金的!你等著,我掘地三尺也要把你找出來!」
4
我剛準備關機卻不小心按了接聽鍵。
對方的咆哮洶湧而來。
「你在哪?馬上給我定位!」
本能的恐懼讓我身體不由地劇烈一顫。
「老公,你在說什麼啊?發票都是原裝的,我當天就拿給你了,怎麼會是假的呢?你想想,這段時間有經過別人的手嗎?」
他根本不屑分辨,怒吼再次襲來:
「少跟老子放屁!說!你人在哪!」
我只顧自說自話:
「我不管,發票和單據加起來,一共是十五萬八千元。這筆錢,你必須一分不少地還給我,那裡面還有我媽半輩子的念想。」
「江月我艹你媽!你給老子等著!我一定讓你不得好 si!」
下一秒,我直接掐斷了電話。
聽筒離開耳朵的瞬間,世界陡然死寂。
我靠在牆上,能清晰地聽見自己心臟的撞擊。
逃避沒用。
既然當初瞎了眼,踏進了這人間煉獄,那麼今天這一步,早晚都要面對。
我深吸口氣,拿起裝滿證據的文件袋,徑直走向律師所。
這一次,我不再是等待審判的羔羊。
我,是提起公訴的原告。
律師幫我遞交了兩份訴狀。
第一份,以林晴為被告,案由是贈與糾紛。
訴訟請求很簡單:
陸沉將十五萬八千元夫妻共同財產贈與林晴的行為無效,判令她全額返還。
第二份,以陸沉為被告,以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為由,提起離婚訴訟。
之前起訴是因為夫妻感情破裂。
但這個理由半年內不讓起訴,因此,我必須更改訴訟請求。
當傳票送到陸沉手中時,這個曾經不可一世的男人終於瘋了。
他沒想到曾經待宰的羔羊竟然給他挖了這麼大一個陷阱。
等待的時間漫長而煎熬。
陸沉像條瘋狗一樣,動用一切關係瘋狂搜尋我的下落。
我的手機不斷收到來自陌生號碼的詛咒與威脅。
此刻絕不能見他。
畢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任何衝突都極易被模糊為夫妻矛盾。
而法庭,就是最好的審判台。
很快,開庭的日子來了。
我們三人,終於在這樣的形式下見了面。
陸沉一見到我,幾乎要衝破被告席的欄杆,被法警厲聲制止。
「法官!她就是個死騙子!趕緊把她抓起來!」
「她所有的證據都是偽造的!她拿給我的金子從頭到尾都是假的!她說的一個字都不可信!」
5
整個法庭迴蕩著他失控的咆哮。
我的律師從容起身:
「尊敬的審判長,關於證據真偽,我方已提前申請了司法鑑定,所有音頻、影像資料均可當庭提交驗證。」
「其次,本案的核心在於被告陸沉先生,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未經我方當事人同意,擅自將高達十五萬八千元的夫妻共同財產,無償贈與了第三者林晴女士。」
律師隨即呈上銀行流水與金店的聯合證明。
「我的當事人江月女士,為滿足被告所謂的『周轉需求』,不惜多次信用卡套現,乃至動用了其母親的畢生積蓄。而陸沉先生利用婚姻關係,通過情感綁架與暴力威脅,持續地榨取我方當事人的個人與家庭財產,其行為已構成婚姻欺詐與經濟控制!」
就在此時,陸沉的律師迅速起身:
「反對!我的當事人陸沉先生之所以如此急切地需要資金周轉,是因為他經營的生意是唯一婚後收入來源。
而江月女士,在明知丈夫生意陷入困境時,不僅未盡力扶持,反而提供虛假黃金,導致其陷入更嚴重的債務危機。她的行為涉嫌惡意製造債務,意圖損害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!」
我方律師點了點頭:
「說得好!對方律師提出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,真黃金究竟去了哪裡?這恰恰也是我們想要釐清的焦點。」
他拿起一疊新的照片證據,當庭呈上。
「請看,這些由偵探拍攝於不同日期的照片:」
第一條金手鐲,於 8 月 9 日出現在林晴女士的手腕上;
第二條金項鍊,於 8 月 24 日佩戴於林晴女士的脖頸;
而最後那個價值九萬八千元的素圈手鐲,也在 8 月 27 日由林晴女士的閨蜜聚會中展示。
「這些照片,時間點完全吻合,陸沉先生將所得黃金,第一時間就全部贈與了林晴女士。」
「那麼,回到那個核心問題:真黃金究竟去了哪裡?最後經手正是第三者林晴女士!」
「基於以上事實,我方要求林晴女士依法返還真黃金。」
「放屁!」
林晴瞬間起身,妝容精緻的臉因憤怒而扭曲:
「金子陸沉給我什麼樣就是什麼樣,之前就是假的,是金包銀!別想陷害我!我要求調查江月名下所有銀行流水和交易記錄!如果她買了金包銀,一定會有證據!」
法官敲響法槌:
「肅靜!被告林晴,注意你的言辭。」
我的律師從容不迫地點了點頭:
「審判長,我們完全同意對方向法庭提出的調查申請,但是,我們懇請法庭擴大調查範圍,不僅要查我的當事人,更要徹查陸沉先生與林晴女士的全部資金往來。」
「目前看來,所謂『假金子』的真相,很可能是林晴女士通過調包計,將真黃金變現中飽私囊。她的行為不僅涉嫌民事欺詐,更可能觸犯刑法中的詐騙罪。」
6
法官點了點頭:
「基於案件複雜性,本庭批准對三方當事人在涉案時間段的資金流水進行司法審計,休庭!」
這一次,整張大網,精準地撒向了所有該被審判的罪人。
剛走出法院大門,陸沉便衝上前一把攥住我的手腕:
「江月,你他媽找死!敢陰我?」
我的律師立刻上前,用身體隔開我們:
「陸先生,請注意你的行為,法庭門口有監控,你剛才的威脅已被記錄。我的當事人會立即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,並向公安機關報案。你若再靠近一步,我們將採取最嚴厲的法律措施。」
眼睜睜看著陸沉的表情由憤怒轉為震驚。
我輕輕勾起唇角,回以一個冰冷的微笑。
是的,已然走到這一步,我本就無所畏懼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