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半夜。
警察找上了門。
說有位寶媽指控我猥褻了她三歲的女兒。
鞋都來不及換,就被拉到了警局。
1
朋友到的時候。
我剛做完筆錄。
大廳里,那位寶媽抱著女兒哭個不停。
看到我從審訊室出來,她立馬站了起來。
不等我開口。
她揚手就抽了我一耳光:「三歲的小女孩你都下得去手,你還是不是人。」
當著警察的面,她對我破口大罵,說我把她的女兒誘拐到了店裡的地下室,實施了猥褻行為,罵我不得好死。
我猥褻?
我普普通通老百姓一個,遵紀守法這麼多年,做過最罪惡的事情,最多就是給附近的流浪貓摘過蛋蛋。
結果你上來就說猥褻,你想我死?
當下,大廳里人齊刷刷的都向著我看了過來,那眼神要多鄙夷有多鄙夷。
朋友見她一副要吃人的樣子。
趕緊擋在我前面:「這裡面肯定有誤會,我兄弟不是這樣的人。」
寶媽哪能聽進去,出手就一通亂抓。
朋友被誤傷,臉上留下了幾個血道子,疼的齜牙咧嘴的。
我強壓怒氣:「女士,說話要有證據,不能亂說,誰猥褻你女兒?你說清楚,這麼十惡不赦的帽子能亂扣嗎?」
「就是你!」寶媽猙獰,「你畜生不得好死你!」
警官讓她情緒不要激動。
她就大叫撒潑:「我的女兒被侵犯了!你們不趕緊把這個強姦犯抓起來,沒天理!你們明擺著收了他的錢,才拖延著不立案,欺負我們孤兒寡母不能把你們怎麼樣。」
見警官陰著臉。
她意識到自己這一槍打歪了,趕緊又指著我:「這麼小的孩子你都下毒手,你不怕遭報應嗎?」
我不想再跟她爭執。
看向一旁的警官:「警官,我沒做過,她在汙衊我!」
「你敢說不是你?」寶媽氣勢洶洶的把三歲的女兒拖過來,讓她指證我:「是不是他?是不是他把你帶到地下室的?」
2
這位寶媽一連問了好多遍:「就是他把你帶到地下室里去,還脫了你的褲子,對不對!」
她那狠毒的眼神,嚇的小女孩直哭:"媽媽,嗚嗚,叔叔沒有。」
我朋友看不下去:「孩子都說沒有了,你幹嘛這麼逼問她,你看看,她都讓你嚇成什麼樣子了?你平時就這樣嗎?」
旁邊的警察欲言又止。
寶媽立刻咆哮起來,兩隻手抓著小孩的肩膀,死死盯著她:「你說啊!你跟媽媽說啊!他碰你了是不是!」
女孩含糊的哭著:「嗚嗚嗚,是叔叔,他碰我了。」
寶媽眼神一亮,立刻衝著警察興奮道:「警察同志,你聽見了,我女兒親口說是他乾的!他是強姦犯!把他抓起來,快!」
朋友厲聲打斷她:「住嘴吧你,那小孩一個,你這麼引導的問她,能準確嗎?還不是你說什麼就說什麼,照著你這個問法,你就是問她地球是不是她毀滅的,她都得承認!」
寶媽激動:「她三歲了,已經懂事了,況且小孩子不會說謊的!」
她說著,那股無理取鬧的勁兒又上來了。
冷不丁就又要動手。
「少犯渾!」我朋友五大三粗,發起火來也不是個善茬,眼睛一瞪,寶媽就虛了半截。
她求助的看向警察:「警察同志,他!他還要打人!你管不管了?」
警察開口道:「我只看到你把別人抓的臉上都是血道子。」
寶媽得意:「那是他活該。」
調監控需要點功夫,趁著這時間。
我朋友,我們是和泥玩的髮小。
我叫他罩哥。
罩哥揉著太陽穴問我:「老王,這到底啥情況啊?怎麼回事啊?」
3 
怎麼回事?
我還想知道怎麼回事呢。
凌晨兩點多。
我在店裡煮麵吃,水還沒燒開。
警察就找上了門。
有位寶媽報案,說我今年五月份的時候猥褻了她三歲的女兒。
聽完我的話。
罩哥一聽:「真的假的?」
我震驚:「罩哥,你……」
「不是。」罩哥尷尬解釋,「我不是懷疑你,你是什麼人,哥了解,我的意思是,她怎麼就認準是你呢?」
「你可說呢,我多冤啊。」
在被傳喚的路上。
我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「完了,我成竇娥了。」
儘管我同情這位寶媽的遭遇,也相信她也是一時激動,被憤怒沖昏了頭腦。
畢竟,一個單身母親遭遇這種事情,實在腦子冷靜不下來。
可這事,真不是我乾的。
我壓根就不認識她。
充其量就是前段時間,她搬過來,我見過她兩次,連話都沒說過。
她的女兒倒是有時候,會跟幾個小朋友來我店裡玩。
這怎麼就成我猥褻了?
警官調取了我店裡的監控。
那位寶媽說,我是在5月13號到5月18號這段時間,趁著她忙,顧不上照顧孩子,把她孩子騙到我們家地下室給猥褻了。
可監控視頻里。
她女兒確實有一天來了店裡,跟我孩子玩了會。
然後就離開了。
根本沒去什麼地下室。
警官看完錄像後,又調取了附近商家的監控,折騰到大半夜,確定我沒有犯罪嫌疑,所以不予立案。
聽到「不予立案」的四個字。
那位寶媽臉色驟然就變了,她聲嘶力竭:「就是他乾的,是他把後面的錄像刪掉了!你們不立案,我就把他曝光,讓所有人都知道這個畜生的真面目!」
警官嚴肅警告她,錄像有沒有刪減,他們會找專業的人士來分析,在結果出來前,隨意在網上曝光他人,是侵犯他人的名譽權,有可能構成誹謗,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。
寶媽見警官態度堅決。
也知道再鬧不出什麼風浪,只能是憤憤的離開警局。
離開前。
她衝著我丟下一句話:「你等著,我不會讓你好過的!」
4
我當時還以為,她就是發泄兩句。
沒想到。
過了兩天。
一大早,我去店裡,發現門口多了個花圈。
我還以為是誰家出殯把花圈落下了。
走近一看。
差點沒把我氣撅過去。
花圈上寫著「人渣店老闆猥褻女童,祝全家早死。」
罩哥的電話恰巧打了過來。
「那個寶媽,把你髮網上了!都上熱搜了!」
點開熱搜。
「人面畜生店老闆,猥褻我三歲的女兒,可他隻手遮天,警方都不給立案。」
這個寶媽在網上實名舉報。
她在鏡頭前,舉著身份證哭訴:「今年五月份的時候,我一個單身母親,在街上盤下一個店面,想賺點小錢來養活我的女兒。」
「當時,我結識了隔壁的店老闆,我的女兒也經常去他的店裡玩。」
「可有一天,我女兒哭著跟我說,她下身很痛,她說……她說她被那個店老闆帶到地下室脫掉了褲子,事後,還用腳踢她,打她。」
說到這裡,這位寶媽狠狠抽了自己兩個耳光:「我真該死啊!我不配做一個母親!我沒有保護好女兒!」
她還把在警局偷偷拍的監控錄像發到了網上。
原版的錄像是,那個小姑娘到我店裡玩耍了一會就走了。
可這寶媽,把錄像給剪了,只放出了她在店裡玩耍的內容。
她故意說:「完整的監控錄像已經被那個畜生給刪掉了,我報了好幾次警,都被各種理由拖延,說證據不足,不能立案!」
她哭的面容扭曲:「求求大家轉發幫幫我們!我沒有辦法了,傷害我女兒的人,權勢滔天,我鬥不過他。」
她聲淚俱下的控訴:「醫生說,我女兒的下身有很嚴重的炎症,她還被猥褻到撕裂的,我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。」
「現在我女兒,身心收到了嚴重的傷害,只要有人碰她,她就大哭大鬧。」
為了佐證自己的觀點。
她說她帶著女兒去報警的時候,女兒一眼就認出了我,當時就嚇得哭個不停,說我碰了她。
5
看完視頻,我坐在椅子上,眼前一片黑。
「單親媽媽,三歲的女兒,猥褻……」
「店老闆,一手遮天,警方推脫……」
「不予立案……」
單親媽媽,走投無路之下,不得已實名舉報,在網上尋求幫助,希望網友能幫助她,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,給她一個滿意的答覆。
這個視頻一出。
瞬間上了熱搜,閱讀過億。
網友們群情激奮,紛紛轉發。
幫助她討伐我這個威脅三歲女童的人渣店老闆。
憤怒的網友,把我的個人信息扒到網上,無休止的謾罵。
「你必不得好死!」
「死畜生,半夜鬼上門的東西。」
「你怎麼連一個三歲女孩都不放過,人渣!」
短短几天,我收到了數十萬條的狂轟濫炸。
我的店門口擺滿了花圈,被人潑了大糞。
父母,老婆的信息被泄露,遭到了騷擾謾罵。
我被成群的記者圍住。
他們用力的拍著我的車窗。
攝像機對著我茫然無措的臉:「這家店的老闆,猥褻三歲女童。」
媒體激烈的大聲質問我。
「你在地下室猥褻三歲女童這個事情,你能解釋一下嗎?」
「你刪掉關鍵錄像證據,掩蓋猥褻女童的事實,情況是不是屬實?」
「你也有孩子,你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情!」
「你這麼去傷害一個孩子,不怕遭報應嗎?」
……
無盡的指責謾罵,讓我近乎崩潰。
猥褻一個三歲女孩,如此罪名,放在什麼時候,都足以讓一個人瞬間社死,萬人唾棄,永遠不得翻身。
我將警方的調查結果公布出來。
其中就包括,在5月份,那位寶媽說是我猥褻她女兒的那段時間。
我根本就不在當地。
警方也調取了我的出行消費記錄,證實我沒有作案時間,去了外地。
6
我說自己根本沒有作案時間,整個事情純屬造謠。
但網友的謾罵和網暴還在繼續。
他們說。
「這裡面有一定有貓膩!」
「他怎麼就那麼巧,那幾天剛好不在店裡?這還不是有鬼嗎?」
「誰知道你有沒有偷偷從外地潛回來嗎?」
他們罵我畜生,不得好死。
輿論發酵下,哪怕是三更半夜,都有人發信息罵我,有網友甚至發信息威脅要殺了我全家。
哪怕警方明確告訴那個寶媽。
她的女兒沒有受到侵犯。
也向她澄清,我沒有犯罪事實。
按理來說,她的女兒沒有受到猥褻,她應該放心才是。
可她卻繼續攻擊我。
將之前五月份「我猥褻」她女兒的時間,改到了六月,又說我是在六月份在店裡猥褻了她的女兒。
她到處在各大社交平台發帖,不停的曝光我,仍舊說我猥褻她的女兒!
甚至跑到我孩子的幼兒園裡大鬧,說我孩子的父親是一個罪犯。
天啊!
難道她的女兒平安不是最好的結果嗎?
為什麼,一定要有人猥褻了她的女兒?
每當有人提出質疑。
她就會聲淚俱下,再度控訴我的罪行。
然後說:「我一個單親媽媽,本來就不容易,3歲的女兒又被人猥褻。」
以此來博取同情。
她在社交平台下面,置頂的評論是「一個母親不可能拿孩子的清白去誣陷別人!」
在她引導的輿論下。
我店門口被擺滿花圈。
父親氣到中風。
我老婆在下班路上,被人圍堵謾罵,崩潰抱頭痛哭。
我看到這位寶媽給一個評論點了贊。
評論內容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