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時,有一個生意人,路過河北武陽,把衣服脫下來,隨手一放。
走了幾十里,才發現衣服落下了,心中很煩惱。路邊的人說:「別擔心,武陽是路不拾遺的地方。」
生意人將信將疑,但還是折回去,找到了衣服。
從古至今,我們把「路不拾遺、夜不閉戶」,作為傳統美德。
雖然現實和理想有一定的差距,但是我們要往好的方面去做,不要隨便撿東西。
「貪小便宜,吃大虧」,路上的東西,隨便帶回家,就是燙手的山芋,一旦讓你有了貪心,那就麻煩不斷。
01
金錢,物歸原主。
詩曰:「世財不義切莫取,和氣忍讓氣自消。」
明代作家馮夢龍寫了一個叫施復的養蠶人,賣掉蠶絲之後,撿到十幾兩銀子。他想:「要是失主找不到銀子,導致夫妻吵架,然後有人走極端,那就糟糕了。」
施復在路邊等了半天,等到了失主朱恩。之後,他們結為親家,留下一段緣分。
路上的錢,你不撿,別人會撿。並且,你不管它,可能引發很多人的爭奪。因而,我們最好是撿起來,還給失主,或者及時給民警,千萬不要起了貪念。
撿到了錢,帶回了家,失主、民警找上門,你就百口莫辯了。
做人,千萬不要有不勞而獲的想法。
02
古董,及時歸公。
古董,不是你的,也不是我的,是公家的。若是你撿到古董,藏在家裡,或者走地下渠道,賣掉了。錢是得到了,但是不一定拿得穩。
最可怕的是,一些小人知道你有古董,就想辦法欺騙你,或者讓你牽線搭橋,去撿更多的古董。人心險惡,可見一斑。
違法亂紀的事情,千萬別做,要懂得法律,知道規矩。
河南商水縣練集鎮的梁秋生,偶然得到一個綠色的方壺,馬上意識到,這是一個青銅器。然後他上交給了周口市博物館。
很快,他的做法,得到了大家的認可,還得到了一小筆 獎勵。更重要的是,精神可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