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父過世後,岳母要求我養10歲的小舅子,我選擇結束20年的婚姻
我姓於,今年50歲。不久前我結束了20年的婚姻。我都年過百年的人了,已經不年輕了,這個年紀還離婚讓人有點想不通。其實我也不想這樣,實在是已經忍無可忍了。
年輕那會我的心思都在事業上,只想趁著年輕好好打拚。家裡人生怕我會打光棍,到時候連個傳宗接代的人都沒有,掙再多的錢也沒用,於是總是向我催婚。
我是個有主見的人,並沒有妥協,依舊我行我素,按照自己的計劃來。直到將近30歲,我才有成家的打算。
我跟老婆是通過相親認識,她比我小8歲,一開始我對她並沒有什麼感情。不過她很討我父母的喜歡,特別是我母親,總在我面前誇她賢惠孝順,以後會是個好妻子好兒媳。我接觸下來感覺也沒有什麼大問題,再加上我父母滿意,我很快就跟老婆結婚了。
當時給的彩禮不少,遠遠高於平均水平,但我們家條件不錯,也沒有計較那麼多。不過岳父岳母的做法還是有點過分。拿了我們家那麼多彩禮,可是卻連點像樣的陪嫁都沒有,只給了一鋪被子,一對鐵桶跟一對鐵盤,屬實寒酸。
即便是我母親對老婆滿意,也難免會有意見。只不過結婚後,老婆一直把我們的小家照顧得很好,沒讓我做過家務,早上起來就有早餐吃,晚上下班回去飯菜也都準備好了,讓我感受到了家庭的溫馨與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