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果鬧得不可開交,這門親事就這麼走到了盡頭,婆婆很生氣,告訴董女士:「你和我兒子離了婚,一點撫養費都別想要,孩子隨你。」
離婚後,董女士和女兒一起住,誰知道才過了不到半年,前夫就來求董女士去照顧婆婆,結果被董女士懟得那叫一個難受。
自述人:董女士
當初我要結婚的時候,我的婆家經濟狀況很差,根本拿不出足夠的錢來給我買一套房子,一開始他們還答應給我三萬彩禮,可是當他們知道我父母已經給我買了一套全款的房子之後,他們就連三萬的彩禮都不給了。
我的父母一開始就不支持我,但是我對父母說,我是和丈夫結婚,不是和婆婆結婚,只要能將來過得好就行了。
但是事情並不像我想的那樣簡單,我和丈夫結婚後,丈夫提議,我們應該把所有的錢都存進一個卡里,以備不時之需,我覺得這個想法很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