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我每一次發薪都會主動地將錢存入公共卡里,我和丈夫每月的工資都超過了一萬元,我們的日常開銷並不大,一個月差不多能攢下5000塊錢。
結婚第二年,我懷上了身孕,7個月大的時候,我打算為自己和寶寶購買一些生活用品,於是準備取兩萬塊錢出來,結果去銀行後,我發現原本應該存著七萬元的卡上只有一千元。我連忙給丈夫打了個電話,詢問他這筆錢是花哪了。
丈夫一開始還不肯說,後來在我催促下,他才告訴我真相:「我弟的工資也不高,談戀愛要花很多錢,我一個月就會給我媽三千,有時候我弟沒錢了,我也會給他。」
我不再向公卡存錢 我問丈夫:「你轉錢轉了多久?」 他說,自從我們結婚以來,他一直都是這樣,只是不想讓我難過,所以才沒有告訴我。
我說:「你不說就代表著我永遠不知道這件事?現在讓我知道,豈不是更氣人?這是我們的共同財產,你憑什麼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,把它拿走?」
我丈夫憤怒的說道:「我是你的家人,我的父母,我的兄弟,也是你的父母兄弟,他們家境貧寒,我這個做老大的,怎麼能見死不救呢?你這個做大媳婦的,自然也要給他們一些補貼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