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賺的錢,基本都給了兒子,自己則是有飯吃,有衣服穿就夠了,其餘的事情從來不管。 那時候我認為,等兒子長大了,結婚了,或許我就放鬆了,然而我發現,兒子長大了,還會有孫子。 兒子當年在市裡工作,之後在市裡買了房子。
房子剛裝修好的同年,我們家的孫子便出生了。 那年我剛好56歲,剛準備放鬆一下幾十年的重擔,突然就接到了兒子的電話,說讓我幫忙過去照顧孫子。
坦白地說,剛接到兒子的要求時,我的內心是拒絕的,我認為自己照顧弟弟妹妹十幾年,照顧兒子又是幾十年,我的前半生,基本都是為了別人而活,實在太辛苦了。 可我又不太好意思拒絕。
第一,這本來就是我們家的孫子,兒媳的父母說沒時間,需要照顧兒媳弟弟的孩子,所以不過去。 老伴前幾年重疾又離世了,因此這個責任就得由我來擔。
第二,我們的家庭條件不好,可即使這樣,兒媳也不嫌棄,依舊選擇跟兒子結婚,甚至她們在市區的房子,一大半都是兒媳家裡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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