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 最後在婆婆的一番鬧騰下,我不得不給她找了附近的私立幼兒園和民辦小學,公立就別想了。
學校和幼兒園是找好了,可學費又沒人過問了,大家都看著我,示意讓我先掏錢。
我跟婆婆攤牌,你一個人養不起,要麼把兩個孩子送回給前弟媳婦,要麼讓小叔子把兩個孩子接回去自己養。
親生爹媽都不養孩子,憑什麼讓我這個伯母來養?
這可是雙倍的花銷。
當初前弟媳婦要孩子,婆婆和小叔子愣是一個都不肯給她。
如今他們又把這份為人父母的責任丟給我們,門都沒有。
07 婆婆還想哭天搶地,我卻轉身喊了換大門鎖。
我告訴婆婆,你要住下可以,但兩個侄子你得送回給小叔子,否則你們就一起走人。
婆婆哭哭啼啼,老公又想開口求情,我直接丟給他一個行李箱,要麼你把你媽和侄子送回老家,要麼你一起打包跟著他們走。
老公頓時歇了心思,不敢再開口求情。
他也不掂量掂量清楚,一旦接手了兩個侄子,那以後十幾年的學費和所有開銷都是我們的責任。
我憑什麼要拿本應該屬於我自己女兒的資源去幫小叔子養兒子?
他自己卻新婚快樂,再次喜當人父?